科技创新券”是政府免费向中小微企业发放,专门用于购买技术创新服务的权益凭证。为帮助园区企业用好政府科技投入资金,提升企业科技核心竞争力,2018年8月3日上午,海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为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举办科技创新券项目申报培训会,园区2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近30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主要对科技创新券的政策进行解读,并围绕科技创新券实施背景、实施目的、申请程序、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兑现程序、优惠政策、支持范围、支持额度以及技术合同等认定条件及流程进行辅导,并通过海南省科技厅的规范模板流程、系统填报步骤和技术合同范本给园区企业进行详细具体的培训。同时对科技创新券申报注意事项及企业在申报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使园区企业通过本次培训更深入了解科技创新券的申报工作,帮助企业对如何使用科技创新券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科技园将在园区企业申报科技创新券过程中,为企业持续提供申报咨询、申报辅导、后期跟踪等服务。
附件
2018年度海南省科技创新券申报指南
根据《海南省科技创新券试点方案》、《海南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指南。
一、申请对象
在海南省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资助方式和范围
科技创新券为无偿资助。限于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等单位或其它企业(以下统称科技创新服务单位)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和技术成果。
三、申请和兑现时间
2018年科技创新券申请分二批,时间分别为:7月1-20日、9月1-20日。
2018年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分二批,时间分别为:8月1-20日、10月1-20日。
四、科技创新券管理
(一)科技创新券申请额度不超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技术交易额的50%;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的,科技创新券发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科技创新券发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申请科技创新券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科技创新券设有使用有效期,超过期限不给兑现。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的自发放起1年内有效,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的自发放起2年内有效。
(三)对科技创新券项目的审核,根据需要可组织专家到现场考证。
(四)科技创新券申请和发放,不受科技计划项目限项管理规定的限制。
五、申请条件
申请创新券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与科技创新服务单位已签订技术合同(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不包括技术培训合同、技术中介合同)并经过认定登记,技术合同的订立及其认定登记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等法律规定。
(二)科技创新券申请期限为技术合同完成认定登记至合同执行完毕1年内,超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科技创新券所涉及的科技创新服务内容未获得财政性资金的支持,与企业主营业务密切相关。
(四)与开展合作的单位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
(五)同一企业不得在同一领域重复申领科技创新券,已获支持额度未使用完(尚未兑现)的企业不得再次申领科技创新券。
(六)计算机软件科技创新服务单位购买计算机软件产品、委托开发和服务,不可申请科技创新券补助。
(七)每个企业每年最多只能获得计算机软件项目科技创新券补助1项;计算机软件科技创新服务单位(不含高校、科研院所)每年获得科技创新券支持的科技成果不超过1项。
(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商业活动不属于创新券支持范围。
六、优先支持
(一)从高校、科研院所购买的科技成果。
(二)已转化应用,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
(三)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处于先进水平,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
(四)符合我省产业发展要求,有利于做大做强实体经济的科技成果。
七、责任追究
对申报材料不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订立虚假技术合同,篡改技术合同、文件、证件等行为的;对科技创新券申请单位和科技创新服务单位间故意隐瞒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的,一经发现,注销已发放的创新券额度、收回已兑现的资金,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申请程序和材料
(一)申请程序
实行网上申报,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hist.gov.cn)网上填报。
1.注册帐号。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点击“注册”,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每个企业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帐号不能直接申报项目),“单位管理员”帐号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帐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已在本系统注册的单位或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
2.在线填写。企业登陆系统后在线填写《海南省科技科技创新劵发放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资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
3.在线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对申报材料审核后在线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在项目申报人处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请书)。
4.报送纸件材料。下载打印正式PDF申请书(正式版申请书应有水印号,项目状态为“待接收纸面材料”),按顺序装订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政务中心省科技厅审批办受理。
(二)申请材料
1.《海南省科技创新券发放申请书》。
2.技术合同复印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合同必须具有法律效力)。
3.技术合同情况(合同主要条款,解决的技术难题,创新内容,预期技术成果、经济社会效益指标,项目进度安排等有关材料)。
4.双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后新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近两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6.技术开发合同要提供开发团队人员信息(姓名、毕业院校、学历、职称、联系方式等)。
7.责任追究承诺书。科技创新券申请单位、科技创新服务单位法人分别签署的责任追究承诺书。(法人签字和单位盖章,要原件)
九、兑现程序和材料
(一)兑现程序
1.实行网上申请兑现,技术合同履行完毕后,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hist.gov.cn)在线填写、在线审核提交后下载打印正式PDF申请书(正式版申请书应有水印号,项目状态为“待接收纸面材料”),按顺序装订申请书和相关附件,加盖公章后报送省政务中心省科技厅审批办受理。
2.省科技厅集中组织相关领域的技术、财务专家对创新券兑现申请进行审核,择优兑现。
(二)兑现材料
1.《海南省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书》
2.技术合同复印件。
3.双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后新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履行技术合同报告及相关材料(加盖合同双方公章)。
5.合同款项的支付和使用情况,支付发票、银行转账凭证及其它财务账单复印件(加盖兑现申请方财务专用章)。
6.科技创新服务单位出具技术合同执行完成、款项已支付完成的证明。
7合同履行效果的材料,如:软件开发等合同需提供软件著作权属证明、软件版号、软件下载量、用户数和交易量等;专利转让等合同需提供转让后专利证书证明、成果转化经济、社会效益或科技成果转化前景预测等相关材料。
8.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末级余额账等相应财务凭据。